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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允在/豆花] 佳偶妙探 [長/甜/完]    作者: piglet0921    <-- docx.

 

正文: chap. 1-34

番外: 小王子的春天 + 那時年少 chap. 1-9

http://tieba.baidu.com/p/516527921?pn=1  無水豆花文吧

中間缺了 chap.18 可到這裡看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love1986126/24217140

(標題有docx.檔連結)


清新  無H  專業寫真 輕鬆  小甜文

誤會大了   其實不是沒有  只是看的時候那一章很自然的被百度吞了XD

 還是後來弄到完整版才發現  但其實很含蓄  短短一小章而已  很清淡

 

文裡在中、允浩都很優秀,但我認為在中的形象塑造更為完整強大

這裡指的強大是他在專業上得實力

但卻也有非常依賴彼此的一面,只為對方展露的脆弱與不安

彼此之間的關係是自然而平等。


沒有過強的霸道與佔有,也沒有虐心的折磨

只有心裡的不安和不安中的愛戀


不算是一篇談情說愛的小說,更像是篇偵探懸疑小說,並結合一些現實點綴

將允在感情經歷— 從誤解到軟化接受,堅定最後終於走到一起—穿插於刑偵案件中


在描寫解剖驗屍過程很專業,對於這種切開身體的我特別有興趣!!  XD

(但如果是切活人我會更喜歡!!  我是指醫生開刀動手術那一類的啦......)

 

總之,我覺得很好看~ :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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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哥,你又去工作室吃東西?」昌玟一臉嫌惡,就算自己再喜歡吃,也堅持絕對不在工作室進食。 
「等你在這裡工作幾年之後,一切都是可以習慣的。」在中不顧自己和昌玟的身高差距,愣是騰出一只手搭上昌玟的肩膀,也不管這樣的姿勢別扭不別扭。 

走進工作室,一股消毒水味道強烈的刺激著鼻腔,工作台上擺放著今天的第一個工作,在中把剩下的半個面包塞進嘴裡,一口氣喝完牛奶,伸手拉開了塑料布,工作台上赫然擺放著一具屍體,昌玟瞥了一眼在中,他還在努力咀嚼嘴裡的食物,一臉平靜。 

「昌玟,開工。」金在中是隸屬首爾警察局的法醫,沈昌玟則是才調來的實習生,這就是昌玟為什麼堅持不要在工作室吃東西的原因,相信沒有幾個人能對著各種各樣的屍體還吃得下的吧,當然金在中這個怪人除外。 

 

「昌玟,遞把刀給我。」在中攤開手,接過刀,在死體的胸腔切開一條口子,鋒利的刀子劃過死者的皮膚,發出「呲呲」的聲音。 

 

看到這裡 光想像這個『吱吱』聲,就讓我覺得好興奮  XDD 

 

在中白了他一眼,「沈昌玟,我比你大,你別一副看兒子的表情看我。」不過說完,自己也低下頭吃吃的笑起來。

 

嗯嗯!昌昌以前的確常常露出這種眼神看著在中哥.....

接下來兩隻就會開始動手動腳  soul fighter!!

 


「你反感和我一起工作?」在中冷淡的態度讓鄭允浩不舒服。

「不是,不是反感。」在中頓了一下,「是討厭。」

「金在中,我希望不要因為我們私人的原因影響我們的合作。」在中說的討厭讓鄭允浩很生氣。 

私人的原因,在中重重的把杯子放在桌上,「鄭警官,不要太高估自己,我們有什麼關系麼?不是早就沒有關系了麼?從3年前你離開韓國那一刻開始,我 們就沒有任何的關系了。」在中表現出難得的慍怒,「如果沒有別的事情,請離開我的工作室。」在中下了逐客令,鄭允浩只好拿著報告走人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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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雖如此,不過有天還真沒覺得在中的警覺性有多高,反映遲鈍倒是一定的了,枉費他們小時候還是鄰居,他不就是10歲的時候跟著老媽出國去了嘛,才過了10多年,他居然完全認不出自己了。 

回國的時候,和老媽一起拜訪老鄰居,才知道金家那個大眼娃娃去做了法醫,有膽識有魄力,.......

有天也挺想看看大眼娃娃長成什麼樣了,也就半真半假的應了下來,殊不知,見到在中,才發現大眼娃娃已經進化出驚人的美貌,還和金俊秀的表哥搞曖昧,......

 

大眼娃娃這形容太棒了!!  我們在中白嫩嫩皮膚+水嫩嫩誘人紅唇+水汪汪大眼睛 (喔~血壓快要衝破水銀柱了)

 

在中慢吞吞的踱近,看到在中,他喊了一聲「daring,曖昧的稱呼和表情,旁邊的女人們一副了然的樣子,妖嬈的笑開了,慢慢散去。 

「朴先生,我不認為我們已經熟到可以這樣稱呼彼此的地步。」在中在他身邊坐下,好看的眉毛糾結在一起。有天把杯中的液體一飲而盡,看來大眼娃娃真的對自己是沒有半點印象了,忍不住牽起了嘴角。 

「真的不記得了嗎?小在?這樣我可是會傷心的,我一直都記著你呢。」朴有天一臉笑意的看著在中的臉色從疑惑慢慢舒展,最後變成驚喜,「你 是......?天,天哪。」朴有天的話慢慢的喚醒了在中的記憶,這樣叫他的人,除了家裡人,就只有朴家的那只小老鼠了,10多年前,去了美國的那個小子,以前把自己錯認為女孩子,還吵著以後要和自己結婚的那個小子。

 

放心~ 這裡的米花單純是好哥們,而且他已經是秀秀家的朴女婿了  XD

 

鄭允浩把在中和有天的一舉一動都看在眼裡,眉毛都快擰在一塊兒了。昌玟經過他身邊,「鄭警官,注意表情管理。還有,你的眼神快要把在中哥燒出個洞了。」然後大剌剌的坐在在中旁邊,硬是把鄭允浩擠了出去。 

 

會長眼發激光,醋勁大發  XD

 

有天也不在意,開始自言自語起來,「小在雖然外表看著冷冰冰的,其實心裡卻比任何人都溫柔,敏感,老是把自己的情緒隱藏起來,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難過,是個讓人心疼的家伙。」 

 

喔都ㄎㄟ~ 有天這段話講得我好心疼,你就是這樣一個內心纖細體貼溫暖的孩子,

老是把別人的感受放第一,不管有多委屈多傷心自己默默的承受著

 

昌玟一邊帶手套一邊感嘆,「戀愛中的人,智商果然是會變成負數的,鄭警官平時看著多精明的,怎麼一遇上哥,就呈現出智力先天發育不足的症狀呢?」 

 

ㄎㄎ  接下來high的來了,對屍體畫面無法接受的趕快離開

 

現在擺在他們面前的,是一具散發著燒焦的烤肉那種味道的屍體,因為長時間的高溫燃燒,輕輕一碰,黑漆漆的不知是皮膚就掉落下來,露出裡面猩紅的肌肉。「看來,短時間之內是沒辦法去吃烤肉了。」在中搖搖頭,

昌珉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在中,「哥,我都快吃不下東西了,你就別提烤肉了行不?」

 

在中仔細看了物證鑑識報告,思考了一陣,「昌玟啊,你把屍體取出來,我再檢查一下。」

oh,my god,又是它,昌玟頭疼,因為屍體的姿勢太過於奇怪,

儲藏櫃實在是放不下,所以,在中哥就很溫柔的把它的腿給掰掉了

沒錯,掰掉了,所以現在昌玟拿出來的是只有腰部以上部分的焦屍。 

 

看到這裡忍不住大笑 XDDD  很溫柔的把腿掰斷是哪招阿~ 哈哈哈  也太有畫面了

接下來有個case 一個不知道是死是活的body,很有趣喔!一定要看下去~

 

有時候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喜歡碎屍,法醫辦公室經常能收到手臂、大腿、腦袋、軀干等等,其數量幾乎可以媲美一個小型的屠宰場。而法醫則不得不進 行令人毛骨悚然的「拼圖游戲」,以證實這顆頭是不是適合那個軀干,而這只手是不是和另外的大腿、腦袋配套。有時候長時間工作下來,走在街上,在中都可以把路人看成可以移動的各種肢體

 

可以移動的各種肢體  <-- 這形容真的頗妙!

 

接下來還有燉骨頭濃湯的~ 自己去看囉!!

 

話說這篇文是在我吃早餐跟吃午餐的情況下看完的 XDDD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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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ipeijy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